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于1981年,是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设置唯一的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具有煤炭、石油、太阳能等能源产品质量的综合检测能力。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是国家质检总局于1986年依法设立的国家级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权威机构。
中心(所)1994年10月通过CNACL实验室资格认可,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并授权的煤、焦实验室,1995年9月和2000年4月及2004年10月,三次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国家计量认证和机构认证"三合一"评审。
中心(所)技术力量雄厚,检测设备先进,立足陕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每年均承担全国动力用煤及冶金焦用煤国家监督抽查任务,在全国各大电厂、钢厂、焦化厂及各大、中、小煤矿进行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及跟踪检验。受陕西省七大发电厂委托开展验货服务。在全国建立检验分支机构多个,开展验货服务、公正 检验、煤质管理、技术培训、实验室认证咨询、煤炭机械采样设备鉴定等业务。
从1998年开始,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西安市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开展了拆改燃煤锅炉,推广优质环保煤的工作。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和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委托,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了全市燃煤锅炉燃煤煤质的抽检工作,全力配合环保部门的优质环保媒推广工作。截至2005年上半年,该所已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2000余份。以这些检验报告为依据,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对使用劣质燃煤的锅炉用户依法进行了处罚,督促其使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优质环保媒,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为改善西安市大气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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